第一条目的
避免人员的疏忽而导致不良的影响,使全体员工重视质量管理,确实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而努力。
第二条范围
(1)工作检查
(2)生产操作检查
(3)自主检查
(4)外协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5)质量保管检查
(6)设备维护检查
(7)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8)其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者
第三条检查的频率
依检查范围的类别,以及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而定。
第四条检查的项目
依检查范围的类别而定,详如实施要点。
第五条检查资料的回馈
要转告有关单位研讨改进,并作为下次检查的依据。
第六条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关单位。
第七条实施要点
(1)工作检查
①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配合执行。
②频率:
正常时每周1次,每次2~3人,但至少每月一次;新进人员开始时每周1次,至其熟练后,与其他人员一样,依正常时的频率;特殊重大的工作则视情况而定。
(2)自主检查
频率对每个检查站每2~3天检查一次,并视情况调整。
(3)协作厂商质量管理检查:
质量管理部成品部会同有关单位人员,不定期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原料供应商、加工厂商。
(4)质量保管检查
原料、加工品、半成品、成品等。
频率:每周1次。质量保管检查表。
(5)设备维护检查
频率:每周2次,每次2~3个设备。
(6)厂房安全卫生检查
频率:每周1次。
第八条本制度经质量管理委员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