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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品质控制程序

   日期:2024-11-12     浏览: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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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出货品质控制程序1.目的为加强本公司产品的品质控制,使产品在送出前,确保产品无眼疵,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制造完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产品的品质控制,使产品在送出前,确保产品无眼疵,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制造完成的产品,至出货前的品质控制程序,悉依照本程序管理。

3.出货品管程序规定
3.1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指品质保证部门将生产部门送验的产品,依抽样计划GB/T2828.1-2003.2-A附表、正常检验、Ⅱ水准,AQL依不同机种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3.2人库前检验
3.2.1生产批送验。
3.2.1.1每台成品在制造生产线上装配完成后,应先经制造部的QC全数检查,并确认为良品。
3.2.1.2经确认为良品的产品,以“生产批送验”方式,送交出货品管部抽验。[注]“生产批送验”指同一生产部门,同一日生产的同一机种成为一批,送交检验。
3.2.1.3出货品管部依检验结果,填制“成品判定单”。
3.2.1.4检验结果的确认与判定,由生产部的主管与品质保证部的主管会同确认,若有争议则由上级主管裁决。
3.2.2接收入库。
3.2.2.1被判定为“接收”的该批,须附“成品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由生产部门送交仓储部。
3.2.2.2抽样检验,发现有轻微缺点的产品,须经生产部确认后,立即送回生产线修复,并将修理的内容记载在“成品验收单”的备注栏内。
3.2.3拒收重流。被判定为“拒收”时,除须送出货品质部抽样检验,若发现有缺点的产品,经生产部确认后立即送修外,还须将该批产品开箱重流。
3.2.4重流批复。全部重流工作完成后,则由生产部将重流的数量、重流时发现的总检不良台数、修理内容、改善对策,制成报表送回出货品质部存档,以便作品质追踪与改善,同时通知出货品质部,再做抽样检验。
3.2.5特准出货。判定“拒收”的产品,若出货在即,在时间上不容许重流时,须由出货品质部先提出“出货检验报告”,呈品管中心主管及营业部主管核定,转呈总经理核示。
3.3入库后检验
3.3.1性能检查。产品的成品检查,包含各种性能试验,其测试项目包括:落下试验、环境试验、震动试验、寿命试验、漏电试验、安全试验、耐压试验、温度试验、耐湿度试验以及电压电流的消耗功率试验等。
3.3.2品质保证
3.3.2.1成品检查合格后,暂储存于成品仓库内,每批量的出货前三日,应由销售部通知,由出货品管门以“出货批送验”方式抽验并确认其出货批量品质。
[注]“出货批送验”指同一订单,同一日装运的同一机种成为一批,送交检验。
3.3.2.2出货品管门填写“出货检验报告”,被判定为出厂的成品,依相关手续准备办理出货手续:被判定为重工或全检的成品,依上述入库前“生产批送验”的相关规定办理。
3.3.3装运前检验。
3.3.3.1装运前(预定出货的前一日)检验项目含:
(1)机种、数量、厂牌、颜色等是否与制造通知单相符。
(2)附件检查。
(3)产品标志检查。
(4)包装材料部分检查。
(5)备品检查。
3.3.3.2由出货品管部门填写“成品装运检验报告表”,送品管中心主管及营业部门主管核定,无误后出货。
3.4注意事项
3.4.1被判定为拒收的产品,必须在两日内完成重流的工作,并附带重流报告,通知出货品管部,再做抽样检验。
3.4.2出货品管部出具的“出货检验报告”经生产部签字后,分发生产管理部、生产部及营业部等相关部门,拒收批及特准批的检验报告,须将副本呈总经理。

4.相关文件
4.1成品判定单。
4.2成品验收单。
4.3出货检验报告。
4.4落下试验报告。
4.5环境试验报告。
4.6震动试验报告。
4.7寿命试验报告。
4.8成品装运检验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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