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细则是本公司采购原物料的价格审核准则,是原物料小组涨价或降价审核作业管理的依据,以确保材料高品质低价格,降低成本为宗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原物料的采购业务。
3.作业规定
3.1报价依据
新材料由研发部依“工程样品需求管理办法”,确认后所开立的规格书,由采购部转给供应厂商作为报价的依据。
3.2议价作业
3.2.1供应厂商接到规格书后,于采购部要求时间内提出报价单。
3.2.2采购部人员寻求多家供应厂商比价后,“材料单价审核单”一式三份呈制造部经理确认。
3.2.3制造部经理确认时,若认为需要再确认,得退回采购部重新议价,否则呈总经理确认。
3.2.4总经理确认可行,则转回采购部,采购部将“材料单价审核单”第二联转财务部,第三联转厂商以核准的单价承制交货:如总经理认为不理想,则可要求重新议价。
3.3价格调整
3.3.1已核定的材料,采购部必须经常分析或搜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的依据。
3.3.2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可协助提供同行的价格状况,以利于采购部比价。
3.3.3已核定的材料涨价或降价,应写明原价格与新价,且写明生效日期,但涨价时必须附“涨价原因说明书”。
3.3.4已核定的材料:张价或降价的流程,同新材料单价审核流程管理,但可省略研发部提供的规格书。
3.3.5第二或第三供应厂商的单价审核,同新材料单价审核流程审核,然采购部人员可全权决定向任何一家已确认的厂商订购。
3.4品质管理
材料单价的订定,不得影响进料的品质水准,一切材料依本公司“进料品管程序办法”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