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公司为促使仓库的原材料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储藏品的验收、保管、发料以及盘点等管理。
3.管理规定
3.1管理的原则
3.1.1暂收原则。从物品到达至完成入库手续这段时间的暂时保管,称为暂收,不列入料账。
3.1.2入库原则。
3.1.2.1核对“进货验收传票”的验收合格印,“进料检验日报表”及“订购单”(或原材料入库计划)无误后始可入库。
3.1.2.2不合格品不得入库。
3.1.3保管原则。
3.1.3.1在指定场所,将暂收品及入库品,按批别区分加以保管,注意:整理时应使用先入先出法。
3.1.3.2不良品应加以标示,并与良品分离保管。
3.1.4存放区分。
3.1.4.1为了明示保管物品的位置,应将原材料仓库区分并加以编类标示。
3.1.4.2将物品的配置图悬挂在仓库明显位置。
3.1.5品质保全。为了物品的品质保全,应注意湿度、温度及建筑物的破损情况,并保持库内的清洁。
3.1.6出库原则。物品的出库须全部依照先入先出法办理。
3.2处理程序
3.2.1暂收作业。
3.2.1.1协助厂商于送交材料时,必须填写“进货验收传票”一式四联,详细写明送货内容与订单号码、生产令号等连同统一发票与所送交的材料送到工厂暂收货处验收。
3.2.1.2收货人员核对材料与统一发票,“进货验收传票”无误后,再核对订单数量(或原材料入库计划)与所交数量是否有超交现象。
3.2.1.3超交的内购品以退回为原则,但可以考虑让厂商寄存,而不妨碍进货验收的处理。
3.2.1.4收货人员核对无误后,除在“进货验收传票”一式四联上签章,将第四联厂商联给供应厂商留存以作为暂收货及请款对账时的凭证外,并将其内容转记于“原材料暂收日报表”内。
3.2.1.5第一至第三联“进货验收传票”连同统一发票送交进货品管部门,以利于品质检验工作的进行。
3.2.1.6收货人员若在核对时发现送来的材料数量不符,或混有其他材料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应要求供应厂商的送货人员立即修改“进货验收传票”,拒收或事后通知有关单位,以为参考。
3.2.2验收检查。原材料的验收检查,由进货品管单位依照验收检查规定实施检查。
3.2.2.1进货品管部门品质检验后如属允收,须将良品总数填入“进货验收传票”第一至第三联的合格数栏内,并经主管核对盖章后留存第三联品管联后,第一至第二联连同统一发票送交材料仓储部门,以便办理入库手续。
3.2.2.2仓储人员核对材料数量与合格总数是否相符,在安排材料进入仓库后,在进货验收传票上实收入库数栏上填上实收入库品数量,经主管核对盖章后留存第二联仓管联,将第一联连同统一发票送交财务部。
3.2.2.3仓储人员依“进货验收传票”及“进料检验日报表”,登记于库存账卡及账册内。
3.2.2.4暂收品中物品的全部或部分发生退货时,按照暂收退货的规定办理。
3.2.3保管作业。保管工作依照保管原则办理。
3.2.4发料作业。发料应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3.2.4.1接收领料单位的“领料单”。
3.2.4.2根据“领料单”记录发料数。
3.2.4.3根据“领料单”记录于“存量管制卡”。
3.2.4.4发料物品的确认。
3.2.4.5根据“存量管制卡”记录于材料账册内。
3.2.5退货作业。
3.2.5.1暂收退货。
因验收检查不合格或其他理由,暂收中的物品须退货时,应按下列手续办理。
(1)进货品管单位品质检验后,如属拒收或其他理由,则须于“进货验收传票”上的合格数栏内注明,并填制“进货不良批退联络单”经主管核对盖章后,留存“进货验收传票”
第三联品管联后,将第一至第二联连同统一发票、“进货不良批退联络单”送交材料仓储单位,以便办理退货手续。
(2)仓储人员受理退货手续,并填制“暂收不良批退单”,经主管核对盖章后,留存第一及第三联,将第二联送交采购部,以便通知厂商办理退货手续。
(3)仓储人员应核对退货物品,与“进料不良批退联络单”、“暂收不良批退单”、“进货验收传票”及统一发票的记录是否一致。
(4)“进货验收传票”留存第二联仓储联,第一联送交财务部。
(5)采购部依据“暂收不良批退单”联络厂商后,即通知材料仓储部门准备处理退货。
(6)材料仓储部将统一发票。“进料不良批退联络单”厂商联、“暂收不良批退单”厂商联一并于退货时交给厂商。厂商于退货处理完毕后,亦应于“暂收不良批退单”的仓储转生产管理联,及“进料不良批退联络单”的采购联上签注确认。
(7)记入“存量管制卡”及账册。
(8)对交货业者的退货送出与确认。
(9)材料仓储组将“暂收不良批退单”的仓储转生产管理联送交生产管理部留存。
(10)材料仓储组将“进料不良批退联络单”采购联送交采购部留存。
3.2.5.2验退特采。
(1)因验收检查不合格或其他理由,暂收中的物品应办理退货,但因实际需要,须对暂收中的物品特采全部或部分时,应依照本公司“特采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2)特采的物品数量及扣款金额应由品管确认特采品质,仓储确认数量及采购确认扣款金额后,填注于“特采申请单”的对策栏上,并由材料仓储部用副本通知财务部,作为付款、对账的凭证。
3.3注意事项
3.3.l盘点。
3.3.l.1月底盘点。采购部会同财务部,每月底实施实地盘点,由仓储部编制“月底盘点表”送财务部。
3.3.1.2期末盘点。依照本公司“财产盘点办法”的规定办理。
3.3.2库存月报。材料仓储部应编制“库存月报表”,供各关系部门查询。
3.3.3不良或呆废品。在原材料仓库保管中的物品,或由领用部门退还的物品,若检查的结果判定为不良品或呆废品,依照下列手续处理:
3.3.3.1现品交换。采购部与交易者商谈结果可现品交换时,依验收手续办理。
3.3.3.2现品退还。与交易者商洽,可以退还现品者,依照退货相关手续办理。
3.3.3.3现品废弃。
(1)现品交换或现品退还不可能时,编制不良品(呆废品)废弃明细书,送请裁决。
(2)账卡记录。
(3)取出废弃处理及其确认。
4.相关文件
4.1进货验收传票。
4.2领料单。
4.3存量管制卡。
4.4库存月报表。
4.5退货传票。
4.6进货不良批退联络单。
4.7暂收不良批退单。
4.8特采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