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的发布是为了加强对工艺工作的领导,疏通工艺技术指挥渠道,健全岗位技术责任制,并进一步明确工艺技术指挥系统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以便更好地与设计师系统配合协调工作。
条例明确规定,工艺师系统是本单位工艺技术指挥系统,同是又是型号产品技术指挥线的组成部分,主要负责产品研制、生产中的工艺管理、工艺技术和与设计师系统进行技术协调工作。
为进一步强调工艺师系统在研制生产中的地位,从组织上予以保证,条例规定了各级工艺师的任免权限及各级工艺师的职务级别(行政级别),以便真正做到有职、有权、各司其事、各负其责、各行其权。
条例规定,工艺师系统一般由总工艺师、主任工艺师、主管工艺师和专业工艺师组成。条例明确了院(局、基地)总工艺师和厂(所)级总工艺师的主要职责,同时对下属的主任工艺师、主管工艺师和专业工艺师的主要职责也分别予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