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的工艺装备和非标准设备设计项目完成后,为确保万无一失,一定要坚持评审制度。
重大的关键设备,在方案设计时需确定参数,进行设计计算、方案论证、选择文件、绘制工作原理图及方案草图。方案拟制后,应由主管工艺部门组织论证,报厂总工艺师或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由总师负责召集专题会议进行评审,待评审通过后方可履行批准手续。
方案确定后即可进入技术设计。设备的总图设计完成后,需经主管部门主任工艺师会同使用单位主管工艺师对设计图纸进行会签。设计文件应包括全套图纸、技术说明书和调试大纲。技术说明书中应包括测试设备项目、使用过程中需作周期检定的参数及其检定规范、具体操作细则等。
设备制造完成后,应按设计图纸和调试大纲进行调试或联试。试验工作应有设计、工艺、质量检验部门参加。调试合格后,需按以下要求组织鉴定:
1)设备的技术性能应达到设计指标;
2)技术文件齐全、完整,并与实物一致;
3)设备上的传感器、仪表均有合格证;
4)设备安全可靠;压力容器应有检验部门的合格证。当参加鉴定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由负责调试单位上报总工艺师或总工程师仲裁。鉴定合格后,由参加鉴定的各方在鉴定书上签署,然后办理交付使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