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攻关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撰写工艺攻关总结报告。其内容应包括:
1)攻关项目课题由来和目的;
2)攻关工作的内容和主要试验;
3)达到的技术指标和水平;
4)技术经济效果分析;
5)结论意见。
工艺攻关鉴定的条件是已完成攻关总结报告的撰写,完成全套技术资料(含原始数据和记录)的编制,具备相应的工艺手段(含工艺装备),必要时可提供合格的样品和生产试用报告,以及攻关成果具备纳入工艺文件的条件。
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筹备组织工作。鉴定小组的组长一般由工艺主管部门派员担任。重大项目由总工艺师担任。工艺攻关项目的鉴定文件,一般项目应由工艺主管部门的领导审批,重大项目由总工艺师审批,或报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