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艺装备中,除专用工装、标准工装外,还有自制工装。自制工装指生产车间根据产品加工需要自行设计与制造的工装,包括重复用的自制工装、一次性使用的自制工装及通用性自制工装。自制工装在生产中能起一定作用,特别适用于多品种小批量的航天产品。
重复用自制工装由生产单位工艺人员提出,并按要求填写“自制工装申请表”交工艺主管部门审批。
自制工装制造完成后,由生产单位工艺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对工装进行制造质量的检查,并结合生产零件的质量情况,作出能否使用的鉴定。重复用自制工装鉴定合格后,要在自制工装申请表上填写鉴定结论,同时在实物上打上工装编号,并编入工艺文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生产需要,经工具部门同意,也可以将其中一部分工装上升为专用工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