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iso认证
推广 热搜: iso认证  服务  质量管理  财务  设计  流程管理  标准  fsc认证  品牌  员工 

什么是要约?要约的成立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日期:2021-10-05     浏览:0    评论:0    
服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核心提示:什么是要约?要约的成立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所谓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称
 什么是要约?要约的成立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所谓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或者相对人。
通常来说,要约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发出要约,只有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确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这样才能符合要约人的意愿和实现要约人的目的
(2)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提出订立合同建议的要约人应当符合合同主体的要求,即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这样,要约人才能在受要约人同意要约致使合同成立时,成为合同主体并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因此,要约人应当具有订立该合同并承担其法律后果的行为能力,这样才能使要约人发出的要约产生效力。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由于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为成立,所以要约必须是能够决定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首先应当明确,不能含混不清其次还应当完整和具体,应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要约不能反映合同的条款,或者其内容不具体和不确定,受要约人就无法表示承诺,即使作出同意的所谓承诺,也会因要约欠缺而无法成立合同。
(4)要约必须是经受要约人承诺约束的意思表示。要约的目的是成立合同,因此,要约人发出的要约应当表明,该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也就是说,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间要受自己要约的约束,并负有与作出承诺的受要约人签订合同的义务。要约由要约人发出,并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5)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凡不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行为,例如邀请参加典礼的请柬,尽管表达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也不是要约。是否以缔结合同为目的,是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依《合同法》第15条第1款前段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不是订立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当事人向其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所以,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其本身并不发生法律效果。《合同法》明文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笫15条第1款后段),但其中的商业广告在内容清楚、确定,足以使相对人知其对待义务时,可构成要约
 
标签: 人力资源
打赏
 
更多>同类iso认证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iso认证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7033290号-2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