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国
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具有一定历史和权威地位的联合国应该在国际危机中扮演并发挥重要的角色,也就是说,全球危机应对合作可以在联合国的框架内展开。
首先,联合国作为一个全球性国际组织,成立时间较早,致力于全球和平与安全、经济与社会发展,获得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同,它的决策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的权威性,而其他区城组织,或者不具备全球性,或者难以获得绝大多数国家的承认。其次,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如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国际原子能总署、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道主义事务协厅等) 曾经在各种危机处理中发挥过积极作用。比如,20 世纪80 年代末,联合国将1990-1999年定为“国际减灾十年”,并成立了“联合国国际减灾委员会”,有效地加强了全球范围内开展防灾救灾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了世界各国的防灾救灾行动的开展;联合国粮农组织实施了几项紧急措施和早期恢复计划,目前正在 6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210 个紧急项目,加强了对自然灾害和人为紧急情况作出的反应,有效地缓解了这些危机对各国民众生计的威胁。2001 年“9·11”事件发生后,美国也是通过联合国与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建立共同反对恐怖主义的行动。最后,联合国在其直系范围之外与其他国际组织保持着牢固的伙伴关系,其危机应对模式已经开始形成并日趋完善。比如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联合国救援行动、贝雷帽行动等均开展得卓有成效,其他全球性国际组织也已经适应联合国的各种危机应对模式,积极参与联合国的各种危机救援行动。如国际红十字会、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农业开发基金等国际组织的救援行动往往与联合国的救援行动密切配合。
2.环境保护组织
国际上著名的环保组织有“绿色和平组织”、“善待动物人民组织”、“热带雨林行动网络”等。这些组织的主要观点是随着全球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随着美国模式的全球化的发展,很多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唯利是图的跨国公司为了追求利润而破坏生态环境并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因此他们倡议可持续发展,主张全球贸易谈判应包括环保条款,反对跨国公司向环保标准低的第三世界国家转移,并提出了“安全食品第一”“健康第一”,“地球第-”等口号。更为重要的是,环境保护组织积极干预和帮助抢救了一些国家发生的生态灾难。
这些环保组织有的已经在中国开展了活动。例如,绿色和平组织是国际性的非政府环保组织,1972 年在荷兰成立注册,目前已分布于2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7 年,它们在中国香港设立了中国办事处,近年来在华取得的主要成就包括:成功争取台湾停止输出核废料,促使香港特区政府对转基因食品实行标签制度等。2003 年初,该组织首次在中国内地开展活动,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举办了旨在呼吁公众拯救世界原始森林并保护各大洲森林中栖身的豹、大象、狼、羚羊、熊、老虎和猩猩等野生动物。
3.劳动组织
发达国家的工人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条件,削弱了工会的作用。发展中国家的工人因受到跨国公司裁员的影响,导致大量的失业。劳工组织参与反全球化的目标主要是反对资本主义剥削、反对血汗工厂及降低劳动保障条件他们要求提高工作待遇,制定全球最低工资,组织全球工会。要求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包括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条款等。国际劳工组织的介人,对平息一些国家、特别是部分发展中国家由于侵犯工人权益、镇压独立工会运动而引起的工潮起到了抑制作用,有效地化解了这些国家由于劳资对立、贫富差距等问题引起的社会危机。
4.人权组织
全球交流”、“直接行动网络”、“激进的根”及“全球贸易观察”等组织,都是非常活跃的人权组织。这些人权组织反对剥夺劳动权利、反对雇佣童工、反对与独裁国家或违反人权的政府进行交易等。他们为保护少数民族权利、土著权利呼吁。人权组织提出,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不能违背现存的国际人权条约和社会福利。由于人权组织的介入、特别是世界银行等机构发放援助贷款时加人“人权条款”的做法尽管干涉了部分国家的内政,但是对部分发展中国家政府不当的种族、民族和宗教政策也起到了一定的纠正作用,对缓解和解决这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种族、民族和宗教因素引起的社会危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