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定就公司内使用的印章的制发,改正与废止、管理及使用方法做出规定。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定义
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在盖公司印章时使用含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及签名人的橡皮图章,不在本规定所指印章之内。
□ 制定与改刻、废止
第三条 提起议案者
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议案由秘书处长提出。
第四条 手续
秘书处长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将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说明。
第五条 刻印与改刻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秘书处长负责,同时,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第十条规定的各管理人迅速将旧印章交还秘书处长。
第六条 废止印章的保存年限
除特别需要,由秘书处长将废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第七条 散失、损毁、被盗
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秘书处长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同时秘书处长根据情况依本章各条规定的手续办理。
□ 登 记
第八条 印章登记台帐
印章在秘书处进行登记
秘书处长应将每个印章登入印章登记台帐内,并将此帐永久保存。
第九条 印章在公司以外申报时的登记
印章在公司以外登记或申报时,应由管理者将印章名称,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汇总后报秘书处长。
□ 手 续
第十条 盖章审批
公司章的使用依照以下手续:
(一)公司及高级职员名章
1.本公司
使用公司或高级职员名章时应先填写“公司印章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若领导不在时,由部长事先指定代理人),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2.分店及工厂
在取得分店经理(或厂长)的认可后,将需盖章文件向总公司主管此类文件的部长呈递,由主管部长审查后依本条第(1)项所示手续办理。
(二)部门印章、分店及工厂印章
这几种印章同样需在申请单上填写用印理由,然后送交所属处长,获认可后,连同需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
第十一条 公司印章使用人
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印章管理人或文件处理人掌握。印章使用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和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第十二条 代理使用印章人
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和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印章。
第十三条 用印手续的简化
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主管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
此时,印章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记入一览表以备查考。
□ 用印要领
第十四条 用印区别
公司印章的用印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公司、部门名章及分店、工厂名章,分别用于以各自名义行文时。
(二)职务名称印章在分别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
第十五条 用印方法
公司印章的用印方法有以下几条:
(一)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二)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三)公司印章的盖章处除有另行规定或文件形式无固定要求的之外,一般参照以下规定进行。
1.公司名称章
名章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分店、工厂名称及出差地点的右侧。但公司名章与职务名章并用时应盖于名称中间或竖写名称的下方。公司或○股份公司
2.职务名章
盖于职务名称的右下。如竖式书写盖于下方。
如
董
事
长
○
○
○
印
(四)盖公司名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五)股票、债券等张数很多,盖章麻烦时,在得到经理批准后,可采取印刷方式。
□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