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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管理制度

   日期:2021-01-22     作者:iso认证机构名录网    浏览: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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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一条  本公司于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应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人。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下午下班时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例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  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地方。
    第四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  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方可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转呈检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  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  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  值班员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标签: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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