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对优越性,即创新产品被认为比原有产品好。创新产品的相对优越性越多,如在功能性、可靠性、便利性、新颖性等方面比原有产品的优势越大,就越容易让消费者采用。应该着重指出的是,相对优越性是指消费者个人对创新产品的认识程度,而不是产品的实际状况。在某些情况下,一个确实属于创新的产品若不被消费者所认识,便失去了其相对优越性。
2.适用性,即创新产品与消费者行为及观念的吻合程度。当创新产品与消费者的需求结构、价值观、信仰和经验相适应或较为接近时,就较容易被迅速采用。
3.复杂性,即认识创新产品的困难程度。创新产品越是难以理解和使用,其采用率就越低。这就要求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整体结构、使用维修和保养方法等方面与目标市场的认知程度相接近,尽可能设计出简单易懂、方便使用的产品。
4.可试性,即创新产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试用。汽车的测试、免费赠送样品等都是为了方便消费者对新产品的试用,减少购买风险,提高采用率。
5.明确性,指创新产品在使用时,是否容易被人们观察和描述,是否容易被说明和示范。创新产品的消费行为越容易被感知,其明确性就越强,采用率也就越高。总之,在说服阶段,消费者对创新产品将有确定性认识,他会多次在脑海里“尝试”着使用创新产品,看看它究竟是否适合自己的情况。而企业的广告和人员推销将会使消费者提高对产品的认知程度。
5.明确性,指创新产品在使用时,是否容易被人们观察和描述,是否容易被说明和示范。创新产品的消费行为越容易被感知,其明确性就越强,采用率也就越高。总之,在说服阶段,消费者对创新产品将有确定性认识,他会多次在脑海里“尝试”着使用创新产品,看看它究竟是否适合自己的情况。而企业的广告和人员推销将会使消费者提高对产品的认知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