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风暴法由美国人奥斯本在1939年提出,并在实践中经许多人发展完善形成所称的BS(Brain storming)法。该法最初用于广告设计,其后很快运用到技术革祈、管理程序等领域。日本松下公司运用头脑风暴法在一年内可获得170万条创造性设想。头脑风暴法的基本内容为:针对要解决的问题,召集6至l2人的小型会议,与会者按一定的步骤在轻松融洽的气氛中敞开思想,各抒己见,自由联想,互相激励和启发,使创造性思想火花产生共鸣与撞击,引起连锁反应,从而导致大量新设想产生。
为达到以上目标,头脑风暴法有两条基本法则:延迟判断,要求与会者畅所欲言,会议进行中禁止对意见作任何评判;构思方法数量多多益善。奥斯本认为,数量孕育着质量,只有收集到大量的设想才可能获得有价值的新设想。
根据上述原则.会议定有六条开会原则,通常需要在会议开始时宣布:
1.不允许在会议上批评他人,即使有人提出幼稚的想法。
2.提倡独立自由思考、畅所欲言
3.以会议主题为中心,追求设想的数量,并全部记录下来。
4.追求综合性改进,鼓励在会后听他人意见,使设想能达到开发或应用的程度。
5.与会人员不分老幼与上下级,一视同。
6.不允许私下交谈或代人发言。
参加会议人员一般不超过l2人.会议时间不超过l小时,议题应明确单纯,如碰到复杂的问题,应先作分解,逐个对单个次级问题分别召开会议。
实践中,头脑风暴法还发展出了下列改进形式:
1.默写BS法。此法由德国学者荷立提出,限定6人参加会议,要求每5分钟每人提出3个想法,故又称“6·3·5”法。具体做法为:在宣布与说明议题后,每人发三张卡片,填上姓名、编号(l、2、3),第一个5分钟内,各人在每张卡片上各写一设想,然后传给右邻,第二个5分钟内在传来的卡片上再各写一设想,如此继续,则每半小时可获得6×3×6=108个设想。
2.菲利普斯66群体。此方法打破奥斯本的12人构成一群体的准则,以6人为一组,让每一组在相互隔离的房间讨论6分钟,然后重新编组,每组再讨论6分钟。之后再继续以上步骤,直至会议结束。此方法能增强每个人的参与度。
3.下行BS法。其方法是不让与会者直接讨论问题本身,而是提出更广泛的包含着目标的问题,或者只讨论问题的某一局部或侧面。由于会议议题广泛,有可能提出全新的构思而摆脱习惯思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