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文件更改的依据包括产品设计文件更改、工艺方案引起的变更、工艺改变的变更及消除工艺文件中固有的错误。
工艺文件更改时,由工艺人员填写更改单,并经有关人员签署。工艺文件底图由工艺人员凭签署完整的更改单进行更改。更改后,底图随更改单交档案部门晒蓝分发有关单位。
为保证生产急需,接到更改单后,工艺文件蓝卡应立即进行更改或换发。
因工装方案变更而需要进行工艺文件更改时,若更改工作量较大,可经有关主管部门领导或总工艺师批准后,将需更改的工艺文件底图,从资料档案处借出进行更改。但更改65前的工艺文件蓝卡必须保留一份存档。若工艺文件整本(或一个零、部、组件)需要重新编制时,则更改单中有关更改前后状态的内容可以省略;只填写“原底图作废重新编制”字样,重编后的底图按新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