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勤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o
3.内容:
3.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每周六下午和周日不上班(加班另行通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入事部另行通知。经理以上人员上班时间迟半小时,下班时间一样。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o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o
3.2.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不到半天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夭者按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3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o
3.4.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o
3.4.4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核准者。
3.5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轻重酌以惩处。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者(代理人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3.5.2有涂改情况者。
3.5.3故意毁损工卡者。
3.5.4伪造工卡者。
3.6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两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按迟到论处。
3.7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8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3.9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3.10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3.11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12员工下班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工卡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论,上项签卡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卡为限o
3.13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课长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副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副总经理请假时,须在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3.14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o
3.15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