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期的观点看,亏损企业的现金流转是不可能维持的。从短期来看,又分为两类:一类是亏损额小于折旧额的企业,在固定资产重置以前可以维持下去;另一类是亏损额大于折旧额的企业,不从外部补充现金将很快破产。
亏损额小于折旧额的企业,虽然收入小于全部成本费用,但大于付现的成本费用,因为折旧和摊销费用不需要支付现金。因此,它们支付日常的开支通常并不困难,甚至还可能把部分补偿折旧费用的现金抽出来移做他用。然而,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达到必须重置的时候,灾难就来临了。积蓄起来的现金,不足以重置固定资产,因为亏损时企业的收入是不能足额补偿全部资产价值的。此时,财务主管的唯一出路是设法借钱,以购买设备使生产继续下去。这种办法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它增加了以后年度的现金支出,会进一步增加企业的亏损。除非企业扭亏为盈,否则就会变为“亏损额大于折旧额”的企业,并很快破产。这类企业如不能在短期内扭亏为盈,还有一条出路,就是找一家对减低税负有兴趣的赢利企业,被其兼并。因为,合并一个账面有亏损的企业,可以减少赢利企业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