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力与创造能力这两个概念常被视为同义词,事实上它们是有区别的,一般意义上的创造力,或者说广义的创造力,应包含狭义的创造力与狭义的创造能力两层含义。狭义的创造力是指人刚生下来时所具有的能力,它是人类大脑的一种自然属性,随人的大脑的存在而存在,随大脑的进化而进化,它是每一个正常人都应具有的一种隐性的、潜在的能力。
创造能力则是经历后天学习、训练才发现出来的显性创造能力。创造力与知识和素质无关,无法测定,也没有大小之分,是创造能力的直接依托和形成基础,而创造能力则与知识和素质紧密相关,可以测量,也具有大小,是创造力的间接反映。创造学界一般认为的人的创造力是可以开发的,这一提法有些过于笼统,因为创造力虽然可以开发,但一旦被开发出来,就不应当是创造力而是创造能力。
虽然创造力与创造能力有着内涵上的本质差别,但鉴于公众已普遍将二者视为等同,后文在论及创造能力时,也将其视为广义的创造力中的一个层面而用
“创造力“一词替代了“创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