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适当地控制管理质量记录,以便提供产品质量规定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运作的依据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质量体系所有相关的记录
职责:
(1)厂务部负责控制在保存期内的所有质量记录
(2)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质量记录的保管及传递工作
定义:
所有的质量记录须清晰,保管方式应便于存取及检索,保管设施环境适宜,以防止损坏、变质、丢失,且规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
程序:
(1)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质量记录均须字迹清楚,内容详尽真实,栏目填写齐全,数据准确可靠。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的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质量记录的定期收集、归档分类、查阅等管理工作
(2)厂务部负责控制在保存期内的所有质量记录,厂务部及各部门均需建立“质量记录一览表”
(3)结合工作需要质量记录的格式可进行修改,但需将一份新格式交至厂务部存档
(4)质量记录的保存期按“质量记录一览表”中规定执行,超过保存期限的质量记录由各部门自行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