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审批:
“质量环境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制定,总经理批准
分发:
(1)“质量环境手册”的发放范围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由文控员分发到公司各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不得私自复印、涂改,并做好文件登记回收记录
(2)“质量环境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提供给外部顾客及认证机构,由顾客及认证机构自行管理,不受公司管制
“质量环境手册”的变更必须经管理者代表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发布最新变更|版本。若变更内容不超过所有章节的1/3,则不变更版本,只对变更部分更换即可,所有变更必须做好记录
回收:
“质量环境手册”修订后,文控员必须将旧文件“副本”全部回收销毁或盖作废章处理,并做好回收记录,旧文件“正本”盖作废保留章存档保留
执行:“质量环境手册”的管理参照“品质文件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收回:“质量环境手册”的持有者离职时应交回本“质量环境手册”
附则: 本“质量环境手册”的内容由管理者代表负责解释